文号:天宝〔742〕字第36号
主送:大唐文化部诗词事务司

事由:呈报诗人李白与泾县汪伦交往始末及《赠汪伦》创作经过

正文
一、交往背景
天宝三载(公元744年),泾县乡绅汪伦致函李白,以"十里桃花,万家酒楼"为邀,经驿传系统送达。经查证,"十里桃花"实指桃花潭周边景观带,"万家酒楼"系当地万氏酒肆品牌,该表述存在文学修饰成分。

二、活动纪要

  1. 考察活动:李白于天宝四载(公元745年)春抵泾县,汪伦组织为期十五日的文旅考察,涵盖桃花潭泛舟、青弋江骑行等文旅项目3

  2. 文化交流:双方开展六场夜间诗会,累计创作联句诗三十八首,消耗陈年佳酿十二坛。

  3. 民生调研:走访农户七户,形成《泾县农事观察》手稿三卷。

三、送别事件
离任当日(天宝四载三月初七寅时),李白采取非程序化离任方式。汪伦率村民二十三人实施应急预案,于码头开展踏歌送别仪式,现场赠予泾县特产:歙砚三方、徽墨十锭、陈酿两坛。

四、成果产出
现场即兴创作七言绝句《赠汪伦》,该作品已收录于《太白文集》卷十二,作为大唐民间文化交流典范案例1

附件

  1. 《赠汪伦》原稿影本

  2. 泾县文旅资源考察报告

  3. 踏歌送别仪式流程记录

拟办意见
建议将该作品纳入《大唐诗歌三百首》编纂项目,并申报年度最佳文化交流案例。

签发人
大唐泾县文化馆
天宝四载三月初九

(附《赠汪伦》原文:李白乘舟将欲行,忽闻岸上踏歌声。桃花潭水深千尺,不及汪伦送我情。)

抄送

  • 翰林院诗词编纂局

  • 江南道观察使